2026年5月上旬,两起与网购“仅退款”相关的纠纷引发广泛关注。第一起发生在河南濮阳。一名榴莲卖家为了追回一笔190元的“仅退款”,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,最终买方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被警方行政拘留。第二起发生在某电商平台。有网友发现其所在街道无法正常收货,询问客服后得知,因该街道申请“仅退款”的比例过高,已被大量商家集体拉黑。两起事件发生在相近的时间段,表面看是独立个案,但都指向同一个问题:电商交易中的信任基础,正在被严重侵蚀。
一、一场荒诞的“千里追赃”
4月26日,河南濮阳的商家程某通过电商平台,向山东德州的买家袁某某寄出一份价值190元的冷冻榴莲果肉。两天后,袁某某签收货物,以“榴莲发霉”为由申请“仅退款”,附上一张霉变照片。平台审核通过,袁某某拿回全部货款。
程某查看发货监控后,认为霉变照片与自家商品不符。他两次自费驱车往返濮阳与德州,累计行程1600公里,在买家附近垃圾桶中找到自家榴莲包装袋,但袋内无果肉。买家称霉变榴莲已分开丢弃,无法提供实物。
程某随后报警。5月8日,庆云县警方通报:袁某某虚构事实骗取退款,构成诈骗,被依法行政拘留。商家事后表示,自己不是为190元,而是讨个说法:若是自己的货有问题,愿意赔偿;若是买家恶意,只希望对方道歉并退货。
二、一条被“连坐”的街道
5月8日,另一则事件登上微博热搜。有网友发帖称,自己在某电商平台下单时显示“当前地址无法配送”。客服答复:“这个街道不发的,‘白嫖’的人比较多。”该网友这才意识到,自己所在的整条街道已经被很多商家拉入了黑名单。
在帖子的评论区,一位疑似服装商家的用户透漏,“发到该街道122个包裹,仅退款94个,穿了3年的有57个,我人麻了。”他表示,退回来的衣服经常有香水味、粉底液、眼睫毛,甚至血渍等明显穿过的痕迹。尽管他上传了拆包视频、质检报告、快递证明等材料,平台还是多次驳回了他的申诉。
多名商家表示,拉黑特定街道并非地域歧视。在平台申诉通道长期无效、恶意退款成本几乎为零的情况下,这是一种无奈的防护手段。有商家称,只要一个地区的“仅退款”比例超过三成,该批订单的利润就会被全部吃掉。与其被动亏损,不如主动放弃那片市场。
三、恶意退款的“产业升级”
将时间轴拉长可见,上述事件仅是冰山一角。从为追回12双袜子驱车千里维权,到以“狗死了”为由申请狗粮退款,再到“买真退假”骗取价值百万元商品,乃至近期利用AI合成商品霉变、破损等虚假图片申请退款的案件接连出现。网上甚至有了售价数百元的“AI仅退款实战课”。“仅退款”规则下的恶意行为,正呈现出职业化、技术化、规模化的趋势。
据网经社《2025年度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》显示,“任意仅退款”在商家投诉中占比达45.22%,居六大类投诉之首。2026年第一季度,抖音电商平台该类投诉占比也高达43.90%。一项中小商家抽样调查更显示:仅约1%的商家从未遭遇“仅退款”滥用,而退款比例占订单一半以上的商家已超一成。
数据的另一面是沉默的成本转嫁。对于单价几十元甚至几元的商品,绝大多数商家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像榴莲卖家那样跑那么远去维权。他们要么把损失算进运营成本里,抬高所有商品的价格,要么像拉黑街道的商家一样通过“自己封掉自己”来减少损失。这两种办法最后都会把成本转嫁到诚实的消费者身上。
四、一个被扭曲的“善意规则”
要理解这一乱象的根源,需要回到“仅退款”规则的诞生初衷。2017年前后,为了应对生鲜、容易坏的商品以及低质量伪劣商品的售后难题,部分电商平台率先推出了“退款不退货”机制。当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和描述完全不一样时,消费者不需要把商品寄回去就能拿到退款。这一设计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门槛,一度被视为电商售后服务的重大进步。
然而,规则在执行中逐渐走样。为了在激烈的平台竞争中争夺用户,部分平台把“极速退款”当作核心体验指标,审核流程被过度简化。消费者只需要上传一张不清楚的照片,或者写一句“质量不好”,系统就会自动弹出“仅退款”的选项,而且常常不需要商家同意。即使商家提交了完整的发货视频、物流凭证等证据,申诉成功率依然很低。平台客服最常见的回复就是“经核实,支持消费者”。
这种机制制造了一个危险的激励环境。对于一小部分缺乏诚信的消费者来说,申请“仅退款”几乎没有成本和风险,拿到的却是实打实的商品或者现金。当这种行为在朋友圈、群里被分享、被模仿,甚至被包装成“薅羊毛教程”大规模传播,规则的善意就被系统性地变成了“零元购”的工具。
江苏省消保委相关人士曾就此发表看法。仅退款滥用不仅损害商家权益,还可能迫使商家把恶意退款的成本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,最后导致商品价格上涨,全体消费者都要为此买单。少数人的不诚信,正在惩罚大多数守规矩的人。
五、平台是裁判还是参与者?
在舆论的持续压力下,监管部门和平台方都开始行动。2024年11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约谈了主要电商平台,明确要求整改“仅退款”规则中挤压商家正当权益的做法。2026年2月1日,《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,其中明确规定:平台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承担“退款不退货”等不合理售后责任。对于只使用人工智能处理投诉的情况,如果申诉人提出要人工判定,平台必须采用人工方式处理。
司法层面同样释放出信号。2025年8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意见,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消费纠纷时注意保障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榴莲事件中买家被行拘,更明确传递出“虚构事实骗取退款不再是小事”的警示。
然而,政策落地效果仍待观察。目前平台规则的调整更多停留在“非必要不主动介入”这句话的层面。真正落实“人工判定”的要求、建立对等的信用评价体系、公开恶意退款处罚案例等实在的做法,进展仍然比较慢。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和流量分配者,长期存在“重消费者、轻商家”的倾向。消费者带来流量,商家只是流量变现的工具。这种结构上的不平衡,是“仅退款”乱象反复发生的最深层原因。
六、走出互害需要多方共同努力
当下的电商生态正在滑向一种“互相伤害”的模式。部分消费者滥用规则伤害商家,商家通过拉黑区域、涨价、降低服务质量来防御,这些防御措施又反过来伤害了诚信的消费者。诚信的人被误伤,不诚信的人却零成本获利。长此以往,整个市场的交易成本会大幅上升,最后没有人能幸免。
要打破这个僵局,光有监管和平台层面的规则修补是不够的。至少还需要三个方向一起努力。
第一,平台必须放下“只站在消费者一边”的做法,建立真正平衡的争议仲裁机制。这不只是增加人工审核通道、公开申诉数据、建立恶意退款黑名单的问题,更需要平台重新审视自己的商业伦理。是追求短期的用户活跃度,还是维护长期的市场健康,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回答的问题。
第二,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应该继续加强对恶意退款行为的震慑。目前涉案金额往往不高,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诉的案例仍然很少。只有让“薅羊毛”的成本明显高于收益,才能有效遏制职业化的恶意退款。同时应该推动建立跨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,让不诚信的人在整套电商系统中处处受限。
第三,商家和消费者也需要回归到契约精神上来。商家不应该只停留在“一拉了之”,要通过提高商品质量、优化售后服务来降低正当的退货率。消费者应该意识到“仅退款”不是法外之地,每一次滥用都是在为自己的未来增加交易成本。电商的信任不是天然存在的,是靠每一次守规矩的交易一点点积累起来的。
【结语】
“千里追榴莲”之所以荒诞,是因为它把一个本该由制度解决的问题压到了个人身上。那位商家花了远超商品价值的代价讨回了一个公道,但他的胜利恰恰暴露了制度的失败。那条被集体拉黑的街道上,那些从来不“白嫖”的居民,他们的公平又由谁守护?
“仅退款”规则的演变,是一次深刻的制度反思。一项旨在保护弱者的善意设计,如果缺少制衡和纠错机制,就可能滑向新的不公平。电商经济的繁荣建立在大量信任的基础之上,而信任的维护绝不是一方的事情。平台、商家、消费者,没有谁能在这一局中独善其身。只有当三方都意识到规则不是用来钻空子的工具,而是用来共同遵守的契约,电商生态才能真正走出“你一退款,我拉黑”的双输困局。
来源:公众号,网络舆情分析师人才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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